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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 ||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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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的部署要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于5月27日全天及28日上午正式进行。我省共16个样本县(市、区),321所中小学校,9600多名学生及4800多名教师和校长参加了此次监测。 此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试点),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年级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班主任教师。 5月26日-28日,省教育厅成立2个巡查组到济南市莱芜区、潍坊市安丘市、泰安市新泰市和东营市广饶县等样本县进行巡视。测试当天,各样本县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时间节点和要求,从领取试卷、学生检录、测试和问卷填答的准备与封装、到签字盖章、入保密柜及工具回邮等各环节均有条不紊,规范组织实施。我省监测组织工作准备充分,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的要求进行,做到了监测操作规范,组织工作精细,监测人员认真,全部监测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我省各样本县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及测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安排责任督学和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制定完善的实施工作细则、工作方案和防疫方案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在监测准备阶段,各样本县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周密部署,让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测试要求和程序。此外,各样本县还积极组织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教师和学生进行事前预演,熟悉监测流程等相关工作。同时,为确保监测工作万无一失,我省选派了32名工作认真、业务精湛的省视导员提前3天赴各样本县进行逐校视导,对测试现场布置、体育设施设备安放、监测工具保管、应急预案、监测公示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查。 16个样本县(市、区)均按要求圆满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标志着我省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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