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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学会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理事单位及会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0-0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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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学会函[2017]17号
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学会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理事单位及会员的通知
各市教育学会,各教科院(教研中心、所): 为适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根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需在高中阶段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教育。为更好地深入研究学生发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规划好自己的学涯和职业生涯,推动学校科学实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经山东省教育学会研究决定,成立分支机构——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秘书处设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和工作范围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将在省教育学会的组织领导下,搭建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交流工作平台,组织开展学生发展指导课题研究、课程研发、活动体验、交流培训、教材编写、教科研成果评选等工作,引领和促进全省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理事单位及会员吸纳范围和对象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将吸纳全省教育系统相关单位作为理事单位。理事会成员拟由从事大中小学学生发展指导研究及实务的专家、学者、教师,关注和推动学生发展指导研究工作的优秀教育管理者,以及关心关注学生发展指导且在这一领域颇有建树的社会各界优秀人士等组成。 三、本次遴选理事单位和会员 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的相关单位、学校和个人。 四、理事单位名额分配 1.各市学校名额分配: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每市限报10所;泰安、淄博、德州、聊城、菏泽每市限报7所;东营、威海、日照、滨州、枣庄每市限报5所;莱芜限报4所。 2.市县两级教科研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市教科院(教研中心、所) 直接组织上报。 五、会员名额分配 1.各市拟推荐理事单位的学校限报5名,其它非理事单位和高中限报1-2名。 2.市县两级教科研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市教科院(教研中心、所) 直接组织上报。 六、注意事项 1.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山东省教育学会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秘书处,即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411房间,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dxsfzzd2017@163.com,相关材料请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unibeninc.com/)下载。 2.联系人:唐文秀 联系方式:0531-55630351,55630337 山东省学生发展指导中心QQ群:61034122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1室 邮编:250002 附件1:山东省教育学会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理事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2:山东省教育学会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理事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山东省教育学会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会员推荐汇总表.xlsx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17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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