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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3-0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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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 鲁教规办〔2016〕2号
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杜绝长期无故推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现对我办组织立项的课题集中进行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在我办“十二五”期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课题,按照研究计划应该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时间 2016年3月3日至5月20日 三、委托组织结题 我办委托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各高等院校科研部门组织课题结题工作。受委托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结题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抽查,抽查合格率低者,将取消相应单位的委托组织结题资格。特殊情况,需要我办组织结题的,课题组需通过受委托单位向我办提交结题申请。 四、课题结题方式 课题结题方式包括通讯结题和会议结题,课题组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结题。 1.通讯结题:由结题组织部门或者课题组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会议结题:由结题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意见并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鉴定专家组专家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其中,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见附件1)中选取的专家应占五分之三以上。附件中的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经审核为非专家本人签名的,该课题结题结果无效,并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各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于2016年5月20日-30日期间统一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见附件7)(一份)报送我办,同时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djyghb2015@126.com(邮件主题:规划课题结题+单位名称;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规划课题结题+单位名称”)。 2.结题材料要统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2。《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的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附件6。 (特别说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单独活页夹在结题材料中) 六、注意事项 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但课题研究尚未完成,需要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手续:5月30日前向我办的委托管理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6),由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我办。对于逾期不提交结题延期申请的,以后不再办理结题。 未尽事项请及时向我办咨询。 联系人:滕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55630295 5-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doc附件: 6-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附件: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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