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山东省信息技术“种子教师” “领航教研”培育展示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
||
各市教育学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及教研团队的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提升信息技术课程开发、实施、研训等工作的实效性,更好地发挥优秀学科教师和教研组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信息技术及相关学科“种子教师”、“领航教研组”的申报、遴选、培育、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标准 (一)“种子教师”评定 1.评定范围 各级学校各学段信息技术及相关学科教师、各级教研机构专(兼)职信息技术教研员。 2.评定标准 (1)基本条件 ①具有规定专业学历,连续从事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3年以上。 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③具有指导和引领本学校、本区域、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省、市、区(县)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并起带头作用。 (2)专业条件 ①近五年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教研机构等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说课、微课、公开课、录像课、示范课、观摩课、经验介绍等,或参与省级“优课”评选。 ②近五年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③近五年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教材(读本)、教参开发或编写,并正式出版。 ④近五年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地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学研究课题。 学校教师申报需具备2个以上专业条件;专(兼)职教研员申报需具备3个以上专业条件,且近五年指导本学科教师在省级以上各类评比活动中获奖,每学年到基层学校进行听评课指导。 (二)领航教研组评定 1.评定范围 各级学校各学段信息技术及相关学科教研组、区域性中心教研组、名师工作室等。 2.评定标准 (1)基本条件 ①团队整体团结和谐,教研风气浓,协作意识和团体凝聚力强,教师师德高尚,团结协作,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青年教师进步较快。 ②团队负责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教研核心,在教研组建设、校本教研、集体备课、教学效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③团队组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总结、有评价,能够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要求、定内容,各种档案及资料齐全。 2.成果条件 ①近五年团队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教研机构等组织的各类业务评比活动中获奖不少于5人次,或成员均参与市级以上“优课”评选。 ②近五年团队成员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著作,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③近五年团队成员主持或参与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④近五年团队成员在课程开发、人工智能教育、STEM教育、网络学习空间、线上教学等方面勇于探索和实验,初步形成特色,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团队成员有受邀参加县级以上该领域的公开展示、经验介绍或学术报告等经历,高校团队有在学校范围内的公开展示、经验介绍或学术报告等经历。 申报领航教研组需具备2个以上成果条件,不多于5人。 二、遴选展示 (一)申报遴选。在逐级推选的基础上,按标准评定一定数量的“种子教师”和“领航教研组”。评定评委由高校专家学者、一线优秀教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专项培育。组织专家有计划的对“种子教师”和“领航教研组”进行专项培育,培育期一般为1学年。培育期内,将积极搭建共享交流平台,提供课题指导、专家团队跟进、专项专题研训、区域性学术研讨等智力支持。 (三)展示分享。对于达到培育目标要求的“种子教师”和“领航教研组”,专委会将择优通过媒体报道、现场研讨、学术论坛等形式进行省级展示。具体展示时间、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各地以市为单位推荐,每市推荐“种子教师”、“领航教研组”数量分别不超过5个。省直属单位、高校(含高职)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报送,推荐数量不限。 四、其他 请各市、各单位填写《种子教师申报表》、《领航教研组申报表》以及《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学会(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 810号)。相关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稿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958312509@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老师,13370576587。 山东省教育学会 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
||
上一篇: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学会数字化教育资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及理事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优秀园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 |
|
||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