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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山东省信息技术“种子教师” “领航教研”培育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各市教育学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及教研团队的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提升信息技术课程开发、实施、研训等工作的实效性,更好地发挥优秀学科教师和教研组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信息技术及相关学科“种子教师”、“领航教研组”的申报、遴选、培育、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标准

(一)“种子教师”评定

1.评定范围

各级学校各学段信息技术及相关学科教师、各级教研机构专(兼)职信息技术教研员。

2.评定标准

(1)基本条件

①具有规定专业学历,连续从事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3年以上。

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③具有指导和引领本学校、本区域、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省、市、区(县)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并起带头作用。

(2)专业条件

①近五年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教研机构等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说课、微课、公开课、录像课、示范课、观摩课、经验介绍等,或参与省级“优课”评选。

②近五年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③近五年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教材(读本)、教参开发或编写,并正式出版。

④近五年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地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学研究课题。

学校教师申报需具备2个以上专业条件;专(兼)职教研员申报需具备3个以上专业条件,且近五年指导本学科教师在省级以上各类评比活动中获奖,每学年到基层学校进行听评课指导。

(二)领航教研组评定

1.评定范围

各级学校各学段信息技术及相关学科教研组、区域性中心教研组、名师工作室等。

2.评定标准

(1)基本条件

①团队整体团结和谐,教研风气浓,协作意识和团体凝聚力强,教师师德高尚,团结协作,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青年教师进步较快。

②团队负责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教研核心,在教研组建设、校本教研、集体备课、教学效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③团队组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总结、有评价,能够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要求、定内容,各种档案及资料齐全。

2.成果条件

①近五年团队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教研机构等组织的各类业务评比活动中获奖不少于5人次,或成员均参与市级以上“优课”评选。

②近五年团队成员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著作,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③近五年团队成员主持或参与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④近五年团队成员在课程开发、人工智能教育、STEM教育、网络学习空间、线上教学等方面勇于探索和实验,初步形成特色,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团队成员有受邀参加县级以上该领域的公开展示、经验介绍或学术报告等经历,高校团队有在学校范围内的公开展示、经验介绍或学术报告等经历。

申报领航教研组需具备2个以上成果条件,不多于5人。

二、遴选展示

(一)申报遴选。在逐级推选的基础上,按标准评定一定数量的“种子教师”和“领航教研组”。评定评委由高校专家学者、一线优秀教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专项培育。组织专家有计划的对“种子教师”和“领航教研组”进行专项培育,培育期一般为1学年。培育期内,将积极搭建共享交流平台,提供课题指导、专家团队跟进、专项专题研训、区域性学术研讨等智力支持。

(三)展示分享。对于达到培育目标要求的“种子教师”和“领航教研组”,专委会将择优通过媒体报道、现场研讨、学术论坛等形式进行省级展示。具体展示时间、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各地以市为单位推荐,每市推荐“种子教师”、“领航教研组”数量分别不超过5个。省直属单位、高校(含高职)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报送,推荐数量不限。

四、其他

请各市、各单位填写《种子教师申报表》、《领航教研组申报表》以及《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学会(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 810号)。相关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稿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958312509@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老师,13370576587。




山东省教育学会               

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山东省信息技术“领航教研组”申报表.docx

         山东省信息技术“种子教师”申报表.docx 

         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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