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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学会 “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3-09-2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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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学会函〔2023〕20号 各市教育学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教育强省建设,研究解决影响我省教育发展中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经山东省教育学会批准,拟于2023年10月—2023年11月组织2023年度省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拟定题目;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有组织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乡村教师专项课题、齐鲁“三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3.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数量 1.各市教育学会:每个会员单位限推荐1项;非会员单位实行限额制,其中,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菏泽每市限40项;泰安、淄博、德州、聊城、滨州、枣庄、东营、威海、日照每市限报30项;各市非会员名额中青年专项课题比例不少于20%,乡村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不少于20%,齐鲁“三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不少于20%。 2.高等学校(含高职):学校是会员单位者,整体限推荐5项;非会员单位学校限推荐2项。 3.厅直属单位限报10项。 4.省教育学会每个专委会限报3项。 5.技师学院限报60项,由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组织报送。 五、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由各管理单位报送。 (二)申报程序 1. 2023年11月14日-11月15日,各市教育学会根据分配申报数额甄选申报对象,并指导、督促填写申报材料。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高等院校(含高职)、厅直属单位、技工院校、专委会申报。 2.网络申报结束后,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从立项课题中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直接进行指导管理,其他课题按属地委托各市教育学会指导管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申报人和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地市由地市教育会学统一报送,技工院校由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统一报送,高等院校(含高职)、厅直属单位直接报送,统一填写《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 份),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电子版(PDF);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信箱:sdsjyx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字样。上述材料请于 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逾期报送,一律不再接受。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吕品 0531-55630287。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23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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