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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基础教育阶段信息技术创客课程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6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与创新意识”等文件精神,总结我省基础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改革经验,探索、建立和推广创新创客教育的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基础教育阶段征集“信息技术创客课程建设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全省各市、县(市、区)、学校、各机构创客课程(教材建设、教学资源、教学设计、教师发展、评价策略等)典型案例。

    2.一线优秀教师典型。

    3.参与全省课题研究的选题申报。

    二、案例要求

    1.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围绕创客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系统开展实践探索形成的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实践案例。

    3.典型案例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在区域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效果,且必须经过实践检验。

    三、案例使用

    1.参与全省课程教材、资源建设、教师培训、课题立项。选择部分优秀典型案例和名师进行经验总结、培育推广。

    2.选送在《山东教育报》、《少年电脑世界》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充分发挥名校名师的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其他。

    、申报材料

   1.《典型案例申报表》一式二份。资源、论文、专著、报道等复印件。

   2.上述材料电子稿。

    3.相关申报材料可通过省教育学会网站下载。

    、推荐程序

    1.各市负责本辖区内典型的征集工作,要保证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典型性,并择优推荐优秀案例等。

    2.各地推荐名额:各市可申报县级典型案例2个,学校典型案例15个,教师20名,确定课题研究申报10项。

    3.各市应指定专人负责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于2017年6月1日前将《典型案例申报表》寄送至省教育学会收,地址:济南市土屋路3-1号811房间,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55630287,联系人:杜健,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8954139997@163.com。

 

附件1:创客课程建设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2: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3:附件:地市联系人.docx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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