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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生物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16〕76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

  初中生物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根据我院《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济宁市微山县夏镇一中西校举办全省初中生物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每市推荐两名初中生物教师(乡村与城区学校各一名)参加全省展评活动。

二、展评方式

采用现场授课形式,每节课40分钟,评委赋分。

三、备讲内容

参照承办学校所使用的教科书版本(济南出版社),按照正常教学进度,备选参评课题如下:

1. 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二章第二节《脊椎动物的主要类

—鱼类、两栖类、爬行类》

2.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二章第二节《脊椎动物的主要类群—鸟类》

3.八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第一章第一节《生命的起源》

4.八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第一章第二节《生物进化的证据》

使用其他版本教材的教师可参照本部分内容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每市的两名参评教师分别准备一个年级的两节课,报到后抽签决定参评课题。

课例要遵循《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要求,符合教学规律,达成教学目标;符合《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精神,树立立德树人意识,充分挖掘生物学科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

四、参会人员

参评教师及陪同人员;各市、县(区)初中生物教研员及评委;各学校自愿参加的观摩教师。

五、报到事宜

所有参会人员于11月29日报到。参评教师及评委于29日15点到承办学校参加预备会,并抽签。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评教师及陪同人员、各市初中生物教研员及评委到名都酒店报到(微山县商业南街108号,商业街与金源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37-3348888、3349999)。从汽车站乘出租车到酒店约10元。

观摩教师到微山荷韵假日酒店报到(微山县戚城街30号,戚城街与建设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37-8380888)。从微山县汽车站乘3、101、102、103路公交车,在荷韵假日酒店站下车即到;从汽车站乘出租车到酒店约15元。

六、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各市教研员于11月27日前将本市参会人数报济宁市教科院王印国老师,电子邮箱:15905370918@163.com,联系电话:13053711686。

各市教研员于11月27日前将参评教师推荐表电子稿(见附件)发至电子邮箱:kz1102@163.com;参评教师推荐表纸质稿在抽签时交会务组。

各参评教师准备教学设计纸质稿15份,在课前交评委。教学设计及课件电子稿(文件名为xx市xx学校xx老师)。

附件:山东省初中生物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参评教师推荐表.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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