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文章详细
关于举行全省普通高中化学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3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16〕69号

  关于举行全省普通高中化学

  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根据我院关于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经研究,定于11月22日在德州市举行全省高中化学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评内容

  高中化学《化学1》(必修)

  课题:第3章第2节  氮的循环

  第一课时:自然界中氮的循环以及氮的重要物质中的氮气、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第二课时:氨与铵态氮肥;

  第三课时:硝酸以及人类活动对氮循环和环境的影响;

  二、展评办法

  (1)分组:根据各市报名人数分两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威海、烟台、青岛、潍坊、淄博、东营、临沂、日照。  第二组:德州、滨州、济南、泰安、莱芜、聊城、济宁、

  菏泽、枣庄。

  参评教师根据以上3个内容进行准备,通过抽签确定(1课时)上课内容和顺序。每课时45分钟。

  (2)评委组成

  评委由国家专家及省、市教研员组成。

  三、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与会人员11月21日报到,22-24日展评。

  (2)报到地点:美丽华大酒店

  地址:德州德城区解放中大道758号

  乘车路线:

  德州东站(高铁站):乘坐112路公交车到美丽华大酒店下车即到;或乘坐出租车,打车费约40元。

  德州汽车(火车)站:乘坐19路(外环线)公交车到美丽华大酒店站下车即到;或乘坐出租车,打车费用约6元。

  (3)活动地点:德州一中(老校区),地址:德州市解放中路大道651号。学校联系人:李刚 电话:13668620181

  四、其他

  讲课所需的多媒体、通用教学设备、常用仪器及药品等由承办学校提供,其他仪器自备。参评老师允许听课,其展评课例内容资料也作为交流资源共享。望各市、县(区、市)教研员、教师积极参加观摩学习。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山东省教育学科研究院

  2016年11月1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为小学科学特级教师颜世萍老师点赞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