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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 【2016】58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改革,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7日至10日,在聊城市举办全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每市推荐两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城区与农村学校各一名)参加全省展评活动。

  二、展评办法

  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分城区与农村两组进行。

  三、活动要求

  1. 各市要积极做好参评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稿发至省教科院张彩霞邮箱:zcxsdjy@163.com。纸质推荐表由各市教研员报到时交会务组。

  2. 各市根据《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课题安排表》(见附件2)选定课题。参评教师每人须准备20份教学设计,于上课前交给评委。

  3. 各市、县(市、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研员按时与会。每县(市、区)可安排2—3名初中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参会。

  四、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2. 各市教研员于10月25日前将本市与会人数报聊城市教研室布济英老师。联系电话:18663010039。

  3. 专家评委、仲裁委员和参评教师于11月7日下午3点前在星程酒店(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西路101号)报到,3点半召开预备会议。其他与会人员均于11月7日报到,具体地点安排如下。

  潍坊、青岛:昌润大酒店(东昌府区昌润北路1号,昌润路与东昌西路交汇处,电话:0635-8389088)

  威海、烟台:管道大厦(东昌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635-8423025)

  东营、济宁:东昌宾馆(聊城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联系电话:0635-8421002)

  菏泽:黄河商务大酒店(聊城市昌润北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西北角黄河河务局院内,联系电话:0635-8449999)

  德州、莱芜:优加连锁酒店(实验中学对面西30米,联系电话:0635-8509111)

  济南、淄博、滨州:华夏一家酒店(聊城市振兴路西首,联系电话:0635-5080999)

  泰安、临沂、枣庄、日照:中苑大酒店 (原中银大酒店,聊城市东昌西路135号,联系电话:0635-8762900)

  附件:

  1.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docx

  2.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课题安排表.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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