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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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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 【2016】58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改革,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7日至10日,在聊城市举办全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每市推荐两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城区与农村学校各一名)参加全省展评活动。 二、展评办法 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分城区与农村两组进行。 三、活动要求 1. 各市要积极做好参评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稿发至省教科院张彩霞邮箱:zcxsdjy@163.com。纸质推荐表由各市教研员报到时交会务组。 2. 各市根据《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课题安排表》(见附件2)选定课题。参评教师每人须准备20份教学设计,于上课前交给评委。 3. 各市、县(市、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研员按时与会。每县(市、区)可安排2—3名初中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参会。 四、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2. 各市教研员于10月25日前将本市与会人数报聊城市教研室布济英老师。联系电话:18663010039。 3. 专家评委、仲裁委员和参评教师于11月7日下午3点前在星程酒店(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西路101号)报到,3点半召开预备会议。其他与会人员均于11月7日报到,具体地点安排如下。 潍坊、青岛:昌润大酒店(东昌府区昌润北路1号,昌润路与东昌西路交汇处,电话:0635-8389088) 威海、烟台:管道大厦(东昌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635-8423025) 东营、济宁:东昌宾馆(聊城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联系电话:0635-8421002) 菏泽:黄河商务大酒店(聊城市昌润北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西北角黄河河务局院内,联系电话:0635-8449999) 德州、莱芜:优加连锁酒店(实验中学对面西30米,联系电话:0635-8509111) 济南、淄博、滨州:华夏一家酒店(聊城市振兴路西首,联系电话:0635-5080999) 泰安、临沂、枣庄、日照:中苑大酒店 (原中银大酒店,聊城市东昌西路135号,联系电话:0635-8762900) 附件: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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