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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山东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来源:山东教科院 点击数:0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6号)要求,全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优秀课例展评活动于2016117日至10日在聊城市实验中学举行。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和我院审核公示,确定刘志宏等14名教师为一等奖,徐娜等20名教师为二等奖,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城市教师组

乡村教师组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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