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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翻转课堂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子课题结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5-12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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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科院(所)、教研中心、教研室: 为保持我院工作的连续性,积极引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我院“关于以我院名义立项的课题或子课题清理结题的通知”要求,我院拟对原省教科所于2014年10月立项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专项课题、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大攻关项目《翻转课堂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子课题进行结题。 一、结题范围 原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于2014年10月19日下发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专项课题、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大攻关项目《翻转课堂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子课题立项、已经按计划完成研究的课题。 二、结题时间 本项课题的结题材料上报截至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三、结题组织 各市根据原省教科所立项的情况通知到课题负责人,指导并组织课题负责人做好课题研究的最后阶段工作,按期完成结题事项。 四、结题方式 (一)通讯结题。由结题组织部门或者课题组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相应类别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二)会议结题。由结题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意见并填写相应类别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三)其他。以上两种结题方式由各市确定选择其一。课题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不少于5人,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鲁教规办〔2016〕2号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之附件1)中选取3名,自定2名,专家须有高级职称。选择课题鉴定专家应注意回避原则。《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见本通知附件1结题材料模版之三。 五、结题要求 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质量标准,结题证书加盖省教科院的公章。请各市将结题鉴定材料,含研究报告、评委签字的鉴定意见表及各市的课题鉴定情况汇总表一式四份,于2017年6月30日前快递至省教科院(同时发送电子稿)孙维胜。 六、质量监督 (一)省教科院将对报送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专项课题、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大攻关项目《翻转课堂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子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分宏观类、小学学科类,初中学科类和高中学科类交由对应的省专家组进行复审,经省各专家组复审通过的准予结题。 (二)省教科院学术委员会将对课题结题质量进行抽查,抽取比例不低于结题总量的10%。抽查结果显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鉴定意见夸张、与事实不符的,将不予结题。对发现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的,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予立项省相关课题。 七、其他 本通知如有任何变动,以省教科院清理结题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准。请各市教科研部门加强组织指导,按时组织结题。 联系人:孙维胜,电话:0531-55630303。邮箱:sdsjks@163.com。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邮编:250002。 附件1:《翻转课堂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子课题结题材料模版.rar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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