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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同做好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函 | ||
发布时间:2016-08-03 来源:山东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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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准确把握社会意见,按照教育部党组的总体部署,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聚集全国教育科研系统的力量,组织全国教育调研联盟,启动2016年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并抽样确定你校为满意度调查院校。 为配合好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的要求,现请你单位确定一名高校调研员人选,待审核后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证书并组织专业培训。 请于3月26日前将调研员人选有关信息反馈至我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孙维胜(见附件)。邮箱:1315325068@qq.com,电话:0531-55630303,13805313266。 附件:全国高等教育满意度调查 山东省高校调研员填报表.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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