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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与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写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3 来源:山东教科院 点击数:0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山东省妇女事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儿童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向,促进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研究编制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做好《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省妇儿工委制定了“两个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两个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季缃绮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娥、省妇联主席翟黎明、省委办公厅巡视员郭芬、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晓磊、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崔建海、省财政厅巡视员庞敦之任副组长,省各厅局和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任组员,并成立了 “两个规划”编制工作起草组、专家组,规划起草中心组和分领域起草组,定期召开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

  “两个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启动阶段(2015年2—4月)、调研阶段(2015年3—5月)、起草“两个规划”初稿阶段(2015年6—9月)、论证阶段(2015年9—10月)、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1-12月)、形成送审稿阶段(2016年第一季度),历时一年多顺利完成。

  我院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派人参与了省妇儿工委组织的“两个规划”的制订工作,负责牵头 “妇女与教育”、“儿童与教育”部分的规划编制,并协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了“妇女与经济”,协同省卫生计生委完成了“儿童与健康”,协同省妇儿工委完成了“儿童与社会环境”等相关部分编制。

  省教育厅和教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妇儿工委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编制计划和方案,多次集体研究相关内容,并广泛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历时一年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妇女与教育”、“儿童与教育”的编制工作。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16〕161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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