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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通高中2017届课程实施方案和各及学科教学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培训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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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普通高中2017届课程实施方案和各及学科教学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2017年秋季学期,我省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将进入高考改革周期,新一届高一学生将采用新的课程标准。为提高广大普通高中教师教师对新一轮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认识,掌握新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普通高中2017届课程实施方案及学科教学对全省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各学科教师、各级教研员及学籍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8月8日—-15日。 二、培训内容 (一)1、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届课程实施方案。; (二)2、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届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三二、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分管教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务主任,高一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各市、县(市、区)高中学科教研员,各市、县(市、区)基教科(处)负责同志,高中学籍及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人员。 三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视频培训方式。 四五、培训地点 主会场:省教育厅三楼视频会议室。 分会场:各市教育局视频会议室。各市可根据场地大小和人员数量统筹安排。 五六、其他 (一)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是我省普通高中2017级课程实施和考试组织的基本依据。请各市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做好会务保障工作,组织高中学校校长、教师通按时参加本次培训活动,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培训效果。 (二)培训会议将全程录像,培训结束后,视频材料发放至各市,供教师学习交流使用。 (三)视频会议系统将于8月7日下午14 :00—- 17:00进行集中调试,请各市教育局安排专人做好调试工作(。联系人:王宁,办公电话:0531—-81916648,手机:18663793652)。
联系人:王运贵、朱新峰, 0531—-55630222, 朱新峰 0531-81916516。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培训活动的通知.pdf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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