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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职字〔2017〕29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根据《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赛项方案》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重点考察教师科学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化解教学难点,突出教学重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教学设计应基于教师对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的准确理解与把握,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在实际教学中应用效果突出。教学设计可针对一个教学任务、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并在实际教学中应用实施。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重点考察教师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合理选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设施,创设学习的情境,并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教与学的过程。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教学(训练)内容,实际教学时长严格控制在35-45分钟。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重点考察教师针对给定的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实训教学设计和完成相关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根据教学实际设定教学目标、创设教学情境,完成信息化实训教学设计,利用自行携带(或现场备用)的设施设备完成与实训教学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展现良好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教学设计应已用于实际教学,效果突出。

  二、比赛分组

  (一)中等职业教育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一组(语文)、公共基础课程二组(公共艺术)、专业课程一组(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课程二组(石油化工类)、专业课程三组(信息技术类)、专业课程四组(医药卫生类)、专业课程五组(文化艺术类)、专业课程六组(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语文、公共艺术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二组(休闲保健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体育与健身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设加工制造类相关专业《钳工技能实训》课程中“平面锉削”有关内容、财经商贸类会计专业《会计基本技能》课程中“手工点钞”有关内容、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中“餐巾折花”有关内容、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绘画》课程中“简笔画”有关内容等4个组别。

  (二)高等职业教育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专业课程二组(土木建筑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轻工纺织大类)、专业课程四组(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业课程五组(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课程六组(新闻传播大类)、专业课程七组(教育与体育大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课程二组(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设农林牧渔大类相关专业《果树生产技术》课程中“嫁接技术”有关内容、装备制造大类相关专业《公差配合与测量技术》课程中“零件尺寸测量”有关内容、电子信息大类相关专业《综合布线技术》课程中“双绞线及其制作”有关内容、旅游大类相关专业《中式烹调工艺》课程中“食品雕刻”有关内容等4个组别。

  三、参赛内容要求

  (一)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教职成〔2014〕14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8〕7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二)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或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三)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的,应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四)参赛内容为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的,应依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

  (五)参赛作品教学内容应与相关课程实际教学中使用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内容对应。

  (六)专业组别涉及的专业分别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及2016年增补专业为准。

  四、比赛办法

  各赛项均采取初评和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经初评入围的作品,参赛教师(团队所有成员)按现场抽签顺序参加全省决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实施成效。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现场决赛时,评委根据初评提交的讲解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提问,参赛教师回答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换场3分钟。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主讲教师根据提交的教案实施35-45分钟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视频用一个机位的方式全程连续录制,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字幕、注解等。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现场决赛时,评委根据初评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提问,参赛教师回答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换场3分钟。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实施成效并完成要求的实践操作。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现场决赛时,主讲人利用自行携带的工具、材料(现场仅为备用)完成实践操作(与视频的操作内容相同),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根据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提问,参赛教师回答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换场5分钟。

  五、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协办单位:济南职业学院。

  六、大赛组委会

  (一)主任委员

  王  坦    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申培轩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二)副主任委员

  梁斌言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刘宝君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于显坤    济南职业学院院长

  宋树杰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三)委  员

  孟令君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调研员

  吕序锋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调研员

  刘全利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

  王志刚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副处长

  杜德昌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所所长

  尹元华    济南职业学院副院长

  (四)秘书处秘书长

  梁斌言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五)秘书处副秘书长

  吕序锋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调研员

  杜德昌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所所长

  尹元华    济南职业学院副院长

  七、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单项奖颁发证书,团体奖颁发奖牌。

  (二)获奖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且无异议后下文公布。获奖的部分优秀作品将代表山东参加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八、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高等职业教育组以学校、中等职业教育组以市为“参赛单位”,按照分配的参赛名额(见附件1)组织参赛队参赛。各参赛队参赛项目须经各高职院校或市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拔产生。

  (二)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每位教师限报1项比赛。

  (三)已在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和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不得参赛,2015年以来的全国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四)参赛教师可选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先电专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课堂教学(登陆www.xdjxpt.com申请使用账号,平台免费使用范围仅限于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课堂教学比赛项目)。大赛专用平台供教师自定义备课(包括教师创建课程,教学过程自定义设计等),其中备课过程中涉及的素材资源参赛教师可自行选取或制作,上传到大赛专用平台后使用。

  参赛教师还可选用全国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关资源可从大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anli.chinazy.org)获取,或登录全国大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五)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六)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介绍所在市、学校和个人情况。经核实,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各参赛单位报送的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每个小组不超过2件;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不得有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或专业类(大类)的重复;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参赛作品,每个教学内容限报1件。

  (八)参赛作品申报赛项分类要准确,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九、资料报送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组以市为单位,高等职业教育组以校为单位,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和电子版资料上传工作。

  (一)填写《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命名方式依次为:2017ZZ信息化教学大赛**市报名表,2017GZ信息化教学大赛**职业学院报名表,2017年8月10日前将PDF版和电子版(excel表格)一并发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邮箱sdjky_zjs@126.com。联系人:孙明红、杜德昌;联系电话:13668811566、0531-55630292、0531-55630210。

  (二)各参赛单位于2017年8月10日前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大赛网站()上完成报名工作,8月15日前完成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和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以及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课堂实录视频、教案的网上提交工作,并及时与大赛网站管理人员确认,联系人:济南职业学院王秀红老师,联系电话:13156141976。如有网站技术问题,请与云龙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776543594;025-66771757。

  (三)除报名汇总表外,所有参赛材料(包括视频、教案、说课稿以及文件名、文档属性等)不得出现市、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如出现参赛视频或文字材料泄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各单位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十、决赛时间地点

  经初评入围现场决赛的作品名单另行公布。

  决赛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30日,8月28日14: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市旅游路5518号)。

  十一、其它事项

  (一)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信息化教学工作,要积极组织市级大赛、校级大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大赛。各市、各高职业院校均应将组织本级信息化教学大赛情况写成总结(主要包括:大赛组织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打印、盖章后,扫描成PDF版,命名方式依次为:2017**市信息化教学大赛总结(中职),2017**职业学院信息化教学大赛总结(高职);于8月15日发送至邮箱:sdjky_zjs@126.com。

  (二)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工作QQ群:642076338,请各市及高职院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入。

附件:1.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docx

    2.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内容.docx

    3.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视频制作要求.docx

    4.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docx

    5.2017年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汇总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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