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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初审入围主持人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17〔55〕号

关于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

初审入围主持人答辩的通知

 

市教科院(教科研中心、所),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17年10月15日对初审入围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答辩通过后,将作为我省重点培育项目,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10月14日12:00,初审名单网上公示

网址: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http://jky.sdedu.gov.cn/ 

2.10月15日 8:00, 报到抽签,报到地点:7楼711第一会议室

           8:30, 答辩

3.10月15日16:30,专家培训

 二、答辩陈述内容

1.成果概要

2.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3.成果创新点

4.实践效果与反思

三、答辩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为陈述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例外。

2.各项目组3-5人参与答辩。

3.各项目组准备PPT,陈述时间为8分钟。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于名单公示后及时通知项目主持人。

2.请各位项目主持人保持通信畅通,无法接通者责任自负。

3.食宿自理,我院不负责统一安排食宿。

4.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5.联系人:黄老师、唐老师  电话:0531-55630337,55630351,55630307。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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