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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人选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6-23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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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 为进一步推进山东省教育改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教育专家智库的作用,提升我省教育专家协同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育决策和学校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各高等院校遴选教育专家,建立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人选条件 (一)须具备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声望,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能够对宏观教育发展方向提供客观公正、较高水平的判断和评价,为山东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教育咨询与研究指导。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管理的人员。 4.身体健康,能参与并胜任聘用工作。 5.服从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任务。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获得博士学位者。 4.教育管理人员中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者。 二、专家的职责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需要和要求,参与教育科学规划、学科论证、教育决策与咨询、教育督导与评估、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等活动。 三、推荐人选的数量和范围 (一)推荐范围 在山东省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研究领域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教育心理、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德育、教师教育、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发展战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国防军事教育、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测量与评价、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文化、家庭教育等。 (二)推荐数量 1.每所本科院校按照“研究领域”范围进行推荐,每个研究领域推荐数额不超过2名。 2.每所高职、高专院校推荐数额不超过5名。 四、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一)专家聘用制度 入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的专家,将由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专家聘用证书,聘期三年。 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和专家的研究专长,从专家库中抽选。 (二)动态管理制度 我办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在活动中的表现采用退出和增补机制。 五、遴选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遴选标准及要求,对本单位人员择优推荐。 (二)各单位的推荐人选经我办审核后入选专家库。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和本单位《山 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人选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报送我办,并同时将上述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专家库人选推荐+单位名称;每个单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及汇总表汇总到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的名称为:专家库人选推荐+单位名称)。相关表格可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unibeninc.com/)下载,填写时不可改变格式,要确保推荐人选信息的准确完整。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55630337、55630295。 电子邮箱:sdjyghb2015@126.com。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1-2室 附件:附件2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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