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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聘省教科院高教所负责人岗位的工作方案 | ||
发布时间:2016-09-02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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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聘省教科院高教所负责人岗位的工作方案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高教所的工作效率,根据教育厅党组的相关要求和干部工作相关规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高教所负责人岗位进行竞争上岗。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 我院高教所本次竞聘,拟设置负责人1人。 二、岗位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主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具有担任本岗位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突出。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竞聘组织领导 (一)竞聘组织领导小组组长:申培轩、刘永波,成员:申培轩、刘永波、李文军、相关同志、宋树杰。 (二)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注重实绩,任人唯贤,依法依规依章办事。综合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年龄结构等因素,选拔品行好、能力强、德才兼备、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中层干部。 (三)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竞争考核、公示上报等程序,最终确定岗位人员。 四、报名 (一)凡我院正式在编在岗、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二)采取书面报名的方式。报名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最后学历、职称、现任岗位、个人业务小结、所报岗位等。并在打印稿签字。 (三)报名地址:院办公412室,联系人:蒲建英,联系电话:55630301。报名截止时间:9月7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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