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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山东省高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9-1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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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16〕33号 关于举行“山东省高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科研中心、教研室):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鲁教科院〔2016〕14号)的通知精神,山东省高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拟于2016年10月23—27日在烟台龙口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与方式 (一)展评活动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室统筹安排,各学科具体实施。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组建评审专家库、评选仲裁组,制定评选细则,设计实施展评活动。 (二)采用区(县)、市、省级按比例选拔的形式。第一阶段为区(县)级初赛,第二阶段为市级选拔赛,第三阶段为全省决赛。 (三)参加省级展评的课例,以市为单位推荐,高中语文每市推荐2节。 二、评选要求 (一)所用教材、课题:使用承办地区现行高中语文教材,课题由选手从组织方提供的课题中抽选,一节课完成。 (二)选手要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结合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文化知识和德育融入的关系。 (三)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四)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日程安排 10月23日:16点参赛选手会议 10月24日:评委、仲裁组会议 10月25—27日:赛课与评课 四、经费 参与活动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报到时间、地点 (一)选手、评委、仲裁:10月23号到烟台龙口市龙口海湾大酒店(龙口市振兴路369号)。 (二)观摩教师:10月24号报到,地点同上(名额:济南、青岛、潍坊、济宁、泰安、临沂、菏泽、聊城、德州等每市不超过30人,其他市不超过20人)。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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