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文章详细
关于举办山东省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暨实践活动德育纲要实施经验交流活动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16〕38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暨实践活动德育纲要实施经验交流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德育功能,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2 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份在烟台市举办全省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暨实践活动德育纲要实施经验交流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课例展评

  (一)课例内容及要求

  各市推选的课例内容可自行选择,但课题要明确,并应贴近学生生活,体现实践性和综合性,既要突出研究性学习和劳动技术教育的内容,又要应用信息技术教育的手段,并与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相结合,以突出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在特征。要充分挖掘活动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和育人价值,发挥综合实践活动独特的育人功能,依据《山东省中小学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活动过程之中,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二)展评人员和名额分配

  1.展评人员:担任小学、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3年(含)以上,同等条件下,专职教师优先。

  2.名额分配:每市小学、初中各推荐2节,其中城区、乡村学校各1节。

  (三)展评形式

  本次展评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城区与农村分别举行。

  二、经验交流

  (一)经验材料征集内容

  1. 各地市或县域内在落实和推进《中小学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试行)》中的得力举措或成功经验;

  2. 各中小学在实施《中小学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试行)》中的典型案例 (可附少量主题活动图片)。

  (二)格式体例要求

  经验或案例材料字数均控制在3000字以内,文稿结构:题目、单位作者信息(市县、单位名称、姓名)、正文(正文内容用三号仿宋体)。

  (三)材料报送数量

  每市小学、初中各报送区域经验材料1-2份,学校典型案例材料2-3份。

  (四)现场交流要求

  本次征集的典型经验或案例材料将择优作为本次活动交流材料。经验材料经筛选后确定在活动中进行典型交流的会提前通知,请按要求进一步修改并做好PPT演示文稿。现场交流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其他

  1、各市请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展评教师与经验案例的推选工作。

  2、各市于10月25日前,将“山东省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发至邮箱:sdwangxiuling@163.com,逾期未报,视为弃权。加盖公章的展评教师推荐表原件于报到当日交会务组。

  3、本次活动由烟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管理处承办,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 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2. 各市综合实践活动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推荐教师汇总表.docx

附件:3. 各市综合实践活动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推荐教师汇总表.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16日


上一篇:关于举行“山东省高中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