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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09-23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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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鲁教科院函[2016]41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2 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分别举办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展评内容 各市推选的课例内容可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自行选择,但课题要明确,并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能够运用体验性的教学活动方式,解决学生心理发展中的矛盾和冲突,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展评要求 1.要充分挖掘活动所蕴涵的德育资源和育人价值,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独特的育人功能,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活动过程之中,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2.教学活动的设计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的能力,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注意将积极的情感、良好的品质和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展评办法 1.名额分配:每市各学段推荐2名选手参加全省展评。小学、初中学段城区、乡村学校各1节。 2.参评资格:担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3年(含)以上,同等条件下,专职教师优先。 四、其他要求 1.各市请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展评教师的推选工作。 2.各市于11月5日前,请将“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例展评参评教师推荐表” 及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教学设计文本发至sdjkyxljy@163.com邮箱,逾期未报,视为弃权。加盖公章的展评教师推荐表汇总表原件于报到当日交会务组。 3.本次展评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2.各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例展评推荐教师汇总表.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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