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行山东省小学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
||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科院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科院〔2016〕1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7日至11日在烟台市举行山东省小学语文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推荐 每市推荐城镇、农村各一位优秀小学语文教师参加省小学语文学科德育课例展评活动。参评人员推荐表10月20日前报省教科院李家栋老师。 二、讲课内容 本次优秀课例展评活动教学内容,讲课教师从现行国标本小学语文教材中自选,所学内容要考虑山东五四分段地区学生学习内容进度,不上学生学习过的课文。 三、会议代表 1、市、县(市、区)教研室小学语文教研员; 2、各县(市、区)可安排3位观摩教师。 四、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按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2、各单位与会人数及需要协助联系安排食宿的人数市教研员 10月30日前报烟台市龙口海湾大酒店张彬彬同志(13791215501手机)。 3、与会代表11月7日到烟台龙口市西城区振兴南路369号海湾大酒店(龙矿集团院内)报到;参评教师、评委11月7日下午2点前到海湾大酒店,2点半召开预备会议。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29日
|
||
上一篇: 关于举行山东省小学书法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开展基层教研机构工作现状及发展需求网络调研的通知 | |
|
||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ICP备16004198号-1
地址: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1号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