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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鲁教科院函〔2022〕117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中心、教研室)、相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指南》等法律及文件精神,促进全省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创新发展,我院决定遴选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在本区域范围内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在家长学校建设、家委会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家长读书活动一定基础的的县(区)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社区家长学校和一定研究基础的高等院校。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有效模式,发挥学校主导作用,以读书为重要载体,探索亲子读书有效方式,畅通亲子共成长路径,引领家庭教育科学发展。

2.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指南>的通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广和使用山东省教科院组织研发的家长学校课程资源。

3.承担山东省地方标准《家庭教育工作指南》的试点工作,在家庭教育队伍建设、指导机构建设和家长能力提升方面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家庭教育工作指南》的开发贡献力量。

4.积极创新家长学校教学组织形式,以区域家长读书活动的开展为主要方式,培养一支由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为主体、优秀家长志愿者为补充的、具备良好专业素养和较强指导能力的“领读者”队伍。

5.以灵活多样、适用、好用的“家长读书”活动的开展为依托,创新家长学校教学组织形式,引导家长在系统、专业、常态化的学习中,通过深度的自我觉察和反思实践,形成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适合的教育方法,切实有效地促进家长家庭教养能力的提升。

6.发挥家委会同伴互助作用,探索家长自我成长有效方式;培植区域内学亲子读书的典型,形成有效的、可操作的范式,推广经验,发挥实验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

7.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开展家庭教育和协同育人理论研究,引领全省家庭教育和协同育人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办法

(一)推荐方式

由市级教科院(所、教研室)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推荐本区域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相关高校单独申报。

(二)报送要求

请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和相关高校审核无误后,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3)于2022年12月09日前报送至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研究所,电子稿发邮件至:sd_jixujiaoyu@126.com.

(三)名额分配

每市推荐3个县(区、市)域家庭教育管理部门或业务部门、3个中小学或社区,为“山东省家庭教育实验基地”遴选单位;高校单独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推荐2名“家庭教育指导者”。

联系人:王治芳;联系电话: 0531-55630288; 邮政编码:

250002;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研究所(326室)。

 

附件:

1.第三批基地汇总表(附件3).doc

2.第三批基地建设方案(附件1).doc

3.第三批基地申报表(附件2).doc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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