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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拟获奖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各市教科院(教研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征集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3〕89号)要求,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了2023年度山东省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拟确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一等奖9项、二等奖15 项、三等奖14项;拟确定初中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一等奖4 项、二等奖4 项、三等奖5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凡发现案例名称、单位及姓名中有错误者,请及时与省教科院联系修改。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3室;邮编:250002。

联系人及电话:蔡其全,(0531)55630276


附件:2023年山东省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拟获奖名单公示.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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