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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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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学会函[2017]23号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学会 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教育学会: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家庭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6〕25 号),努力构建山东特色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引领和支持全省家庭教育的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家庭教育研究,组织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的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指南》,或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应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立项以突出问题、鼓励创新、注重应用为导向,旨在推进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探讨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解决家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兼顾研究者多元教育探索的需求。 1.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家庭教育专项课题,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已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本次家庭教育专项课题。 2.课题申请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报。 3.本次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不限额,采取自主申报、各市(各高校)推荐的程序申报。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机构由各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组织申报;高校可直接申报。 4、材料报送。评审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2 份)、《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2 份)。本次申报立项的所有文本材料由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汇总审核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暨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高校直接报送至秘书处。收件人:王治芳;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 3-1 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研究所 326 室。电子稿发至:sd_jixujiaoyu@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字样。上述材料请于 2017 年11 月 30 日前报送。
三、课题管理 1.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暨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暨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从立项课题中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直接进行指导管理,其他课题按属地委托各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或教育学会指导管理。 3.立项课题分两次评审结题,2018年年底前组织第一次结题评审,2019年底前组织第二次结题评审。参加第一次结题评审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参加第二次结题评审的,要在2019年8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成果。 联系人:董吉贺,0531-86526777;吴昊、王治芳,0531-55630288
山东省教育学会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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