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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组织奖 | ||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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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组织奖
2017年12月8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对在“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了表彰。我院凭借优异的工作,被授予“省级优秀组织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对出色完成监测实施工作的我省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淄博市周村区教育体育局、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局、烟台市芝罘区教育体育局、潍坊市昌乐县教育局、济宁市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济宁市邹城市教育局、滨州市博兴县教育局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我省抽取了16个样本县(市、区),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样本小学、8所样本初中。我省共有320所学校、9500多名学生、3600多名教师参加了监测。 自2015年开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开展,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2017年作为监测第一个周期的最后一年,我省积极开展监测工作,营造良好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环境,认真总结监测工作经验,推动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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