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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30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各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职所〔2015〕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竞赛总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提升中职学生整体人文素养、加强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凸显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特色的有效载体,各市要继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及时部署,层层发动,以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各学校要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纳入学校日常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将竞赛活动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将竞赛内容与学校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学校社团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等结合起来,认真落实“重在参与”和“重结果,更重过程”的德育实践活动要求,增强竞赛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把质量关,杜绝作品抄袭现象,认真选拔推荐学生作品参加比赛。

  二、竞赛奖项设置

  省级复赛设学生奖、指导教师奖、集体奖、组织工作个人奖四个奖项。学生奖:每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指导教师奖:一位教师指导多项多份学生作品获奖,颁发单项最高获奖级别证书;集体奖:设特殊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表彰对象为参赛学校;组织工作个人奖:设突出贡献奖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表彰对象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具体组织者。山东省复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参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主题和各赛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审,严格控制获奖比例。

  三、作品报送要求

  (一)数量要求

  各市上报单项作品数量每个大类不超过20件,作品总数量不超过120件。各赛项上报数量由各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赛项选拔赛作品总数和各赛项作品的质量自行确定。

  (二)格式要求

  各赛项格式要求均按照全国竞赛要求报送,作品以“赛项+学生姓名+市名+学校名”命名,市级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作品统计表(见附件2、3)、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建议)报送到组委会。

  (三)报送时间

  参赛市及省属学校于2016年3月7日前将参加省级复赛作品、参赛作品详单两份报送至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复赛组委会办公室302 房间。省级复赛作品报送要注意各类赛项的形式,征文演讲类报送作品包括演讲稿(电子文本)和演讲视频;职业规划类中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和创业计划赛项提交电子文本,创新设计方案赛项提交电子文本和作品实物;摄影类作品报送电子版作品和说明文字(电子文本);微视频类作品上交视频;校园情景剧类作品报送脚本(电子文本)和演出视频;才艺展示类中的舞台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非舞台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职业规划类创新设计方案作品实物和校园情景剧类非舞台类作品实物的报送,需要同时附作品标签(包括作品类别赛项、名称、参赛者、参赛单位、作品说明等)。

  各市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作品统计表、活动总结和各学校工作总结(包括学校学生数、参赛学生数、推荐市级选拔赛作品数、主要工作、困难与问题、建议意见等)电子版发至sdwmfc2015@163.com。未提交总结的单位报送的作品,将不能参加省级复赛评选。

  四、联系方式

  省复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邮编:250002,联系人:王福建,联系电话:0531—81758330,18653115761;文明风采QQ群号:21095332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代章)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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