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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5-11-19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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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 现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中等职业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育人实效的重要抓手。当前,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导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入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对于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对于培养学生职业精神、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完善“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方式和内容 山东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采取学校具体组织、市级选拔推荐、省级复赛评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总决赛的方式进行。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全国总体要求制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发动学校参与活动,组织省级层面的优秀作品遴选、宣传展示和激励,向全国活动组织机构选送全国竞赛活动方案设置赛项的优秀作品。市级活动组织机构负责市域内活动的组织发动、评审和优秀作品推荐工作,并通过不同途径在市域内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展示和激励。各学校要按照竞赛活动通知和学校实际安排开展相应的活动,与学校日常德育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与学校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和德育评价等紧密结合,引导全体学生参与,组织学校层面的优秀作品遴选、宣传展示,向市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优秀作品,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体验成功、在活动过程中提升素质。 山东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按照全国竞赛活动的主题设置赛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职业精神培育等融入赛项活动内容,在做好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视频类、才艺展示类等全国竞赛确定、师生认可、参与度高、具有较强育人效果的常规赛项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和我省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实际不断优化调整竞赛项目,鼓励各市各学校结合地域文化、专业特点等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项目。 加强山东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赛项设置、作品遴选、宣传激励等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加强活动过程监督,明确作品遴选标准,完善专家、教师、学生共同参与遴选的办法,不断规范竞赛活动。严格工作纪律,防止和严肃处理活动中的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确保活动风清气正。 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及各市各学校对参与竞赛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应予以相应奖励或者激励。学校要将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列入学生品德评定记录,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就业升学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要将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计入工作量,在评奖评优、进修学习、绩效考核等方面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三、加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山东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主办,主办单位成立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活动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委托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山东省技能人才开发协会协办。承办单位牵头成立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沟通协调其他联合主办部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活动。各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处(学生处)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活动经费从德育经费中支出。鼓励企业和相关单位对活动提供赞助。各学校要对活动的组织实施给予人员、经费和条件保障。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合作和支持。教育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发挥好沟通、协调、联络作用,促进形成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依据《技工院校德育课程标准》开展好德育教学工作,并积极组织发动技工学校参与活动。文明办要将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统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共青团要发挥组织优势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妇联、关工委、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等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活动的开展,发挥各自优势作用,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附件:1.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 2.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2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徐曙光 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副主任: 申培轩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梁斌言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李启国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卞文强 山东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处长 郑思洁 共青团山东省委学校部部长 范晓丽 山东省妇联副主席 王玉珍 山东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朱令珍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秘书处处长 李文军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委 员: 孟令君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副处长 张 民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王强荣 山东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主任科员 邹 见 共青团山东省委学校部副主任科员 丁 芳 山东省妇联宣传部副部长 李素琴 山东省关工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卫国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秘书处副处长 王秀玲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评估所所长 竞赛活动成立执行委员会,申培轩同志任执行委员会主任,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发。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11月18日印发
校对:孟令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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