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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遴选结果公示 | ||
发布时间:2022-11-15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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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科院(教研中心、教研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2〕64号)要求,经单位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全省27个单位入选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以邮寄日期为准),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5630285,556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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