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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绩效评价研讨会 | ||
发布时间:2022-11-22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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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发挥绩效评价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引领作用,提高评价的科学性、适用性,11月21日我院组织召开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绩效评价线上研讨会。来自湖南、山东等7所高校、职业院校的专家就《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方案》,从提升评价目标导向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切性、评价方法与工具的可操作性以及结果应用创新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第三方绩效评价是引领教师培训工作的“指挥棒”,对于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认为要明确评价目标导向,要立足于培训,重视教师需求与培训目标的一致性、培训过程与培训质量的契合度以及培训效果的长效性。强调要构建具有山东特色、职业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培训课程要基于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培训为目标导向,坚持理论引领与实践能力提升相结合;培训内容要结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政策、新形势,满足参训教师的新要求。评价指标体系体现职业教育的职业性、技术性、层次性,基于不同学段、不同项目的共性和特殊性,分层分类构建评价指标。 会上,就绩效评价信息获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与会专家从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选用、评价工具研发入手展开讨论。提出将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合理分配培训机构自评、学员评价以及专家评价等的权重比例;将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重视挖掘培训过程中质性材料的关键信息,提高调查问卷、课堂观察量表和座谈访谈提纲等工具的质量;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既关注课堂教学质量,又重视参训教师满意度测评,同时要探索培训效果跟踪的长效性。 同时,专家还强调评价结果的运用和反馈是开展教师培训绩效评价工作的最后一环也是关键一环。基于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相关方的不同需求,形成评价报告体系,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培训质量提升、培训服务委托等的借鉴和参考。 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实施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国家在教育领域“放、管、服”的要求,也是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培训质量的保障,有利于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成效、满足教师职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对于激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的内生动力、实现职业院校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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