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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赴各样本县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17-05-02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
 

 

    2017年4月27-28日,由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的督查小组,前往潍坊市寿光市和昌乐县两个样本县进行督查。督查小组由省教科院评估所副所长杨璐带领,采取“专项督导检查+现场视导”的方式对两个样本县的监测工作部署和准备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将于5月25日进行,为确保我省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第一测试周期收官之年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我省各样本县的测试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以期提高各样本县样本校对监测工作的认识,同时了解各样本县(校)在监测准备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省实施工作办公室共成立四个督查小组,每个督查小组负责2-3个样本县。此次负责潍坊两个样本县督查工作的是第一工作小组。

在此次督查中,督查小组首先与县级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县级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测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测试工具的安全与保密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样本县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就准备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对下一步工作的计划等与督查小组进行探讨和交流。

 

此外,督查小组对各样本县分别随机选取2所初中和2所小学,对样本校的实施准备工作进行现场视导。通过座谈的方式了解学校对监测工作的认识,针对校级实施工作小组成员的手册学习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重点核查了学校监测工具保密室、学生监测教室、教师计算机问卷填答室的布置和配备情况。

 

通过此次督查,工作小组初步掌握了两个样本县(校)监测实施进展和准备情况,未来将持续开展对其他14个样本县的督查工作,确保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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