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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7-2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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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22〕59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中心、教研室)、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山东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十大创新”精神,加快培育具有创新素养的人才,推动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办字〔202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山东省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强创新素养培育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让更多的学生树立创新志向,成为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山东省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学校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相关工作。 三、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分配 申报对象为办学质量较高,在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方面有一定基础,有意向参与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工作的普通中小学。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市报送的学校要覆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鼓励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高校附属学校积极申报。每市名额中应含1-2所农村学校。 四、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一)组织管理与文化建设方面:学校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素质教育,成立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设计、系统推进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以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为导向的开放、宽容的创新文化。 (二)课程建设与实施方面:学校建立了创新素养培育课程体系和活动体系,并积极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和学习方式变革,将创新素养培育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贯穿教学全过程,全面融入课堂教学和各类实践活动。 (三)支持与保障方面:学校重视师资建设,组建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队伍,并定期举办创新素养培育教师胜任力专题培训;学校拥有创新素养培育的硬件资源和协同育人基地;拥有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工作方案和评价制度,并设立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行动研究等工作。 (四)办学成果与示范辐射方面:学校在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方面有较好基础,学校、教师受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表彰,学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学校在大中小学创新素养培育贯通方面做出有效探索,并积极开展校际创新素养培育交流考察活动,共同提升区域内创新素养培育水平。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学校参照《山东省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学校申报标准(试行)》填写《山东省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学校申报表》,逐级申报。各市按照分配名额在2022年9月20日前向省教科院提交实验学校申报表和汇总表。 (二)报送要求。各市将加盖公章后的实验学校申请表(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寄送实验学校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省教科院。 (三)评审。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评审、答辩、公示、公布;对实验校实施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复评一次。 报送邮箱:sdkczx@163.com,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304-2室,邮编:250002,联系人:王晓芳,0531-55630312。 附件:1.山东省创新素养培育实验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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