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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基地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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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21〕102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职业教育教研室(职教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教师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切实推动教师发展研究工作,服务决策和学校发展,我院拟在全省设立第二批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基地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通过合作研究、交流研讨、成果推广等形式,聚焦我省教师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推广教师专业发展经验成果,持续建设我省教师发展研究的工作基地、教师专业发展的示范基地和教师发展研究成果的推广基地。 二、申报范围 各县(市、区)教科研机构、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发展规划科学 1.准确把握和落实国家、省关于教师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教师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规划目标科学合理,内容涵盖完整,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教师认同度高。 2.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制定教师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发展活动规范有序,针对性、参与性、时效性和示范性强。 3.教师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引领性。 (二)组织管理有力 1.有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有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教师发展工作。 2.教师发展制度化。形成以师德修养为首要内容,具有科学性、实践性、可操作性的教师发展课程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发展活动,满足各层次教师发展需求。 (三)基础条件良好 1.有教师发展专用场所和设备,配备有多功能报告厅或阶梯教室,便于教师集中研讨、公开教学和开展教研活动。 2.报刊、图书、数字资源丰富,满足教师发展需要。 (四)队伍建设过硬 1.领导班子作风民主,教育理念先进,工作思路清晰,组织协调能力强,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工作。 2.师德师风好。区域或者学校有师德师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预防惩治有偿家教的措施办法;师德师风教育常抓不懈,教师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无有偿家教行为、无体罚学生现象、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3.教师专业水平高。申报区域有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申报学校至少有1名特级教师(或齐鲁名师、省级青年技能名师),主要学科(专业)原则上要有1名市级学科带头人。 4.团队发展氛围浓。名师团队、学科(专业)教研组、年级组、专项课题组等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学习型组织特征明显,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 (五)研究能力突出 1.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在市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了一定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师发展模式。 2.具有强烈的发展意愿和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合作研究的意愿,较为清晰的发展思路,有开展研究的人力和物力保障。 3.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总结凝练经验并面向区域内外其他学校辐射。 四、申报程序 (一)各市推荐。各市教科研机构组织各县(市、区)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自主申报并择优推荐上报至省教科院,每市推荐单位不超过8个。 (二)省教科院遴选。省教科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基地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审核公布。通过审核的建设单位,由省教科院向全省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0日前,各市统一将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和教师发展研究基地三年建设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教科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303室,邮政编码:250003,联系人:赵丽萍,电话:0531-55630317。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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